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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19 丫头 疯子(一)最近,喜欢深夜站在阳台上,感受初夏凉爽的风,夜色下的这座城市格外安静,看着空旷的街道,除了远处的东方明珠及偶尔呼啸而过的的士,我差点忘记我现在呆在上海,繁华、匆忙的上海。
来这半年多了,我生活的很是有规律,就如早上出门时,电梯里总会遇见17楼的一对父女,小女孩很是可爱,在你帮她开门时,还会很是认真的对你说:谢谢,就如下班时路过宁波路,总会看见招商银行的运钞车一样,就如凌晨两点,我会扔开还有兴致的小说,埋头睡去...我小心翼翼的游走在这城市,孤独而快乐着。
刚挂掉丫头的电话,音箱却不合时宜的响着damien rice的声音,这让我有点恍惚,恍惚中,我以为我站在成都的街头,在汹涌的人潮中寻找丫头的影子...风吹过,有些凉了,缩回暖和的被窝,我才想起,这段时间项目很紧,回成都怕只是奢望了。恩,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职员,象我这样的,上海有很多,每天忙碌的工作,只是为了那份还能勉强养活自己的薪水和曾经的梦想,而唯一可以标榜我没有泯然众生的,或许就只在于朋友叫我疯子而已。
丫头是个女孩,这好像是废话,丫头很聪明,这好像也是废话,我一般只管聪明的熟悉的女孩叫丫头,丫头很漂亮,这好像也是废话,我虽还没到以貌取人的境界,却也是知道秀色可餐的古训,丫头很有意思,这好像更是废话,一般我能打电话超过半个小时的人,不是我妈,就只能是我合我脾性的人。这样说,看起来真的有点完美,很是象小说里的人物,可碰巧怎么就让我遇上了呢?感激困惑中,想象丫头看到这番话,估计又会一本正经的说对我说:“这是事实,本来就是这样。”
倘若说我也算是自恋的话,那丫头就应该算是超级无敌自恋了,我夸自己总是很隐晦,照我的思维方式来说,做人要低调,要不露神色的夸自己,所以我只喜欢和聪明的人聊天,这样你才不会发现你在对牛弹琴。想想,费尽心思的夸了自己半天,别人却一点也不明白你的意思,还在苦思你干嘛会说出我这个不行的直白的话,多可恨。所以倘若你不够聪明,至少你语文得能学的好,什么先抑後仰,什么借喻什么的你通通都得会,笨鸟先飞也得找途径不是?可丫头却不,她总是说:“本来就是弄个的嘛。”说这话的语气,我总会想起老罗,总会想起他说,你能不能把之一去掉。倘若看不明白,去网上翻翻老罗语录...
认识丫头纯粹是偶然...(待续)
丫头 疯子序:深夜,回想起很多东西总是很混乱,尤其在这样的一个夜晚,夜凉如水,风轻如翼...
总觉得我该找点东西,来重新开始我在这画画的生活,站在阳台上,我望着西方,那是四川的方向,莫名,我开始想到你,然后开始...
这或许是我的生活,或许是小说,我把一切揉合在一起,连我自己也分不清界限,生活总是这样,蹂躏了你,却还试图让你享受的更投入,于是,闭上眼睛,彻底的享受。
女主叫丫头,我喜欢这个称呼,很是喜欢,没有其他理由。
男主叫疯子,更是没有理由,只是因为喜欢。
可是我还没想好题目,暂叫丫头 疯子好了,是为序。
其实这段文字只是为了缓和我略显烦躁的心情而已
May 09 那些年 记忆中的音乐前记:很久很久没在这画过任何一点东西了,雁过尚且留痕,我却不知道把自己的尾巴扔到哪去了,惰性象一剂吗啡,欲罢不能... 冗长的七天在蹉跎中飞逝,我还没抓住任何一丝值得怀念的东西,就悄然无踪。细想起来,倘若,倘若,还有能让我觉得没有浪费生命的事,那就是第一次在上海去了bar... 这是一家很小的bar,混杂在一片等待拆迁的平房中,竟很是醒目,有点地下的味道。来之前,朋友告诉我这是一家现场酒吧,经常有一些乐队来表演,我以为又是那种带现场驻演的bar,唧唧歪歪中哼唱着一些或流行,或摇而不滚的调子,莫名就让我失去呆下去的兴趣...不过这样难得的假期,我已经闷在家六天了,实在是该出去走走,没想到,竟是意外的惊喜。 走进去,时间还早,没什么人,随便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坐了下来,点上只烟,仔细打量起来。很是空旷,当然我想着的是空间,起码六米的层高,除了随手张贴的照片和涂鸦外,就只剩下几卷帘布遮掩着斑驳的墙面,不时有硕大的拆字混杂其中,流露出些许冷清... 于是开始百无聊赖的等待,间或和老板聊上几句,或许是这几天窝在家太过舒服,喝上半瓶啤酒,我开始犯困,直到四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跳上台子,开始鼓捣着乐器,熟悉的不规则的音符四处蹦出,才把我惊醒。很普通的装扮,不是我所讨厌的朋克装,很好,我不由得开始期待起来... 这是一个成都的乐队,叫童党,是这样写的吧?(感谢成都的那个小丫头,嘿嘿)我一点也不熟悉,很久没有关注过这些东西了,或许我根本就从来没关注过...这是他们出的第一盘专辑,这是他们巡演的第三站,所有这些我叙述的都得加上个问号,就象他们主唱站在台上,说这番话时,都得不停问吉他手一样,他记不住,对于我,当然更记不住... 鼓声响起,有些震撼,我不由得闭上眼睛随着节奏开始摇摆,主唱的声音还不错,虽然我一句也没听清他唱些什么,可这不是重要的,重要的是他声音很有激情,很有感染力,让我思绪不自觉的模糊... 时光闪回到2000年,烟雾缭绕的宿舍中,你弹着木吉他轻声吟唱老狼的民谣;深夜的桥上,一帮人拖来电线,嘶吼着梦回唐朝...那时候,你还会教我弹吉他,可惜我最终还是只会弹上青春和简单的和弦;那时候,你们梦想着组上一个乐队,买上一套那时还是很奢侈的乐器;那时候,我梦想着打鼓,尽管到现在我仍然五音不全;那时候,我们好年轻... 台上仍在疯狂的跳着,吼着,主唱的声音有些沙哑了,却仍竭尽全力的唱着,想着中途去洗手间看见门上的涂鸦:摇滚精神永不死,恩,就是这样,我们都疯狂的晃动自己,沉浸在音乐中,直到结束... 呃,我想起来了,他们的专辑叫遥远,因为最后唱的是这首歌,没有这么重金属,反而却是我现在喜欢的风格...真老了,以前狂迷恋那种重金属的张狂和肆意,现在却小桥流水,轻柔的只想抚平心底的波澜。 人真的不多,总共加上老板才十个人,只有零星的掌声,却很是热烈。想想也是,这种地方要是来的人多了,也就奇怪了,可却正因为此,一帮互不相识的人才会很快熟络起来。老板在我们的玩笑中上场秀了起来,很随意的打鼓,配上简单的贝斯和声,很有JAZZ的味道。这时候,我分明,看见一个追求音乐梦想的年轻人,陶醉在自己的鼓声中,而不是那个先前闲聊时还感叹生意不好的酒吧老板... 音乐继续,梦想还在继续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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